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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通知 - 新闻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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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通知

博天亚 | 2018年11月01日 浏览次数:2121

 

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企业〔2013〕264号)、安徽省人民政府《关于推进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的意见》(皖政〔2018〕46号),结合安徽省“十三五”中小企业发展规划,经研究,现就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,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50 万元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条件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企业,均可申报认定“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。

1.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、连续经营三年以上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(软件信息技术服务、节能环保服务、检验检测认证、研发设计、仓储物流等)。

2. 原则上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。

3. 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,在技术、市场、质量、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,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。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5%以上。

4. 企业主业突出,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,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,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%以上。

5.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拥有专利、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,并在生产中应用。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%以上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“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。

1. 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、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;

2. 有逃税骗税、恶意逃废债务、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、恶意欠薪、非法集资、合同欺诈、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;

3. 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;

4.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。

二、申报名额

各市申报名额分配表

2018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通知开始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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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报程序

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常年申报,定期认定制度,实现网上申报,程序如下:

(一)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信委网站(www.aheic.gov.cn),找到企业云办事服务栏,先进行企业注册,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,按系统引导完成在线填报。

(二)各市、直管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,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在线初审。初审合格者,由市、直管县经信委部门提出推荐意见,报送省经信委。

(三)省经信委对各市、直管县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,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(四)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,省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“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,并颁发标牌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 请各市、直管县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严格把关,切实把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推荐上来。

2. 请各市、直管县收到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,申报推荐时间至11月2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,推荐正式文件请于11月9日前报送省经信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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